女子离婚,被公婆起诉偿还180万借款

admin 2024-12-13 106人围观 ,发现184个评论

钱某和孙某是夫妻,其子小钱与女朋友小乔在2017年10月登记结婚。从2018年2月至2020年4月,钱某夫妇向小钱银行转账20笔,共计17万余元,用于蜜月旅行和房屋租赁等开销。除此之外,他们还为小钱和小乔支付了新房购置款、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总计160余万元。此外,还为小乔的生育和月子看护费用转账3万余元。小钱先后向其父亲出具了10份借条,总金额为180余万元。

2022年10月,小乔因感情问题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钱某夫妇起诉小乔,要求其偿还上述10份借条所对应的全部借款。小乔在庭审中辩称,这些款项是在她与小钱结婚、购房、装修、怀孕和生育期间由小钱父母支付的,属于正常的家庭赠与行为,并非借贷,因此她不同意偿还这些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首先,这些借条都是由小钱个人出具的,小钱对借款的认可并不能直接推定为小钱和小乔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其次,钱某夫妇与小钱和小乔之间有特殊的家庭关系。如果确实是共同借款,钱某夫妇完全有条件要求小乔在借条上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然而,这些借条上既没有小乔的签字,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小乔与钱某夫妇之间达成了借款合意。最后,这些款项的转账发生在小夫妻结婚、买房装修和生育期间,在两人婚姻关系良好时,钱某夫妇没有主张这些款项,而是在小乔提出离婚后才以小钱出具的借条为依据要求小乔还款,这种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认为,钱某夫妇主张这180余万元是小钱和小乔的共同借款,并要求小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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