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司法需求,3月28日上午,义安区法院副院长常乃贵带领民庭负责人来到区融资担保公司,为员工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担保制度的精彩讲座。
讲座中,民庭负责人向区融资担保公司通报近三年法院审理区融资担保公司案件共计289件,通过案例分析,对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合同的签订、保证方式、代偿比例、代偿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催收催保等方面存在的瑕疵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就区融资担保公司为防范化解融资担保潜在风险,促进区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对区融资担保公司提出以下四点工作建议:一是健全风险管理控体制机制;二是贯彻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职能;三是依法合规诚信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四是善用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乃贵副院长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及其解释中关于担保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民法典》关于保证制度的主要变化、人保与物保区分、反担保相关规定以及担保合同签订前对主体和信用状况审查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担保制度在融资交易中的重要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今后义安区法院将持续能动司法,不断满足企业更多更实更高的司法需求,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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