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是人类独有的吗?
在广袤无垠的宇宙之中,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其归属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议题:到底是人类独自占有的,还是万物生灵共同拥有的?
人类,常常自认为是万物之灵,拥有着高度发达的智慧和复杂的情感,从而自诩为最高贵的存在。然而,仅仅因为这种自我认定的高贵,人类就真的有资格凌驾于其他生灵之上吗?
从古至今,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和利益,不断地扩张领土,砍伐森林,侵占动物的栖息地。许多珍稀的物种因为人类的活动而濒临灭绝,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比如,曾经在地球上数量众多的旅鸽,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杀,如今已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高贵?难道仅仅因为人类自认为的高贵,就可以视其他生命如微不足道的草芥,随意地践踏和摧残吗?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地球上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整体。每一个物种都在这个生态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生态系统都可能面临崩溃的危机。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这种对其他生灵的傲慢与轻视,最终是否会给人类自身带来无法承受的灾难。或许只有当我们真正认识到万物生灵的平等与重要,才能实现与这个世界的和谐共处。
同是血肉之躯,虐杀濒危珍稀生物就违法,虐杀普通常见生物就应当应分吗?
以前总会觉得,保护海洋生物离我们很远,保护珍稀生物离我们很远。随处可见的保护地球等公益宣传海报也仅仅是一个看过之后,在我们心里留不下任何痕迹的一张纸而已。直到近年来,小流浪问题的不断升温,才让我们有机会近距离审视其他生灵的生存现状,并思考人类该怎样和万物生灵和谐共存。
可以合理管控,但不可以虐待虐杀。很可惜的是,九成以上的人觉得不是珍稀濒危物种就可以随意践踏,甚至为了他们口中所谓的“除害义举“不惜故意歪曲动物本能为主观故意的行为,从而达到让更多人憎恶某一种动物,欲杀光灭尽而后快的目的。
濒危珍稀动物的本能行为就是可爱,普通常见动物的本能行为就被扣上一个“虐杀”的大帽子?
都是动物,猫咪想不通为何它们玩死鸟就被人谴责是祸害,是虐杀鸟,而熊猫玩死鸟却被人夸好呆萌?!
都是熊,棕熊想不通为什么熊猫可以被人好吃好喝的供起来,有专属的护理和医疗团队,被法律保护,但是它们却要一生被禁锢在阴暗狭小的笼子里,每天忍受痛苦被迫取胆,而那重达20斤的铁马甲一生都不能脱下?!这种残忍的活熊取胆的方式,居然还被靠此敛财之人说成是没办法,为了救人嘛!第一次听到有人把毫无底线地敛财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如果把人分三六九等,为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保家卫国的解放军战士等自然是应当受到大家尊敬和更多福利优待的;但是这也不代表我们普通人就可以随便被虐待虐杀,即便在我们身上发生了这样的厄运,也应当有法律为我们申冤报仇,惩治恶人!
那么,同样地,如果把动物分成三六九等,熊猫等因为珍稀,濒临灭绝而被国家列入重点保护名单的动物自然是依法享受更优待的福利。但是这也不代表对其他常见的动物,我们就可以随意地虐待虐杀,那些常见的,数量很多的小动物也应当有法律保障它们不被虐待虐杀才对。
流浪动物怎么来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为什么小流浪主要是本土猫狗,品种猫狗流浪在外的也是近年来才逐渐多起来的。
五十年代开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平房变楼房,弯弯曲曲的楼道对于猫狗来说就像迷宫,出去了就找不回来了,于是才被迫结束了国人三千年来散养猫狗的传统生活。现在大部分的小流浪都是那个时候的小流浪一代在外无序繁殖的本土田园猫狗。而近年来,才出现了个别人弃养外国进口猫狗的情况。
小流浪泛滥衍生出许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激化
随着小流浪日益增多给很多人带来的困扰和隐患,社会矛盾日趋白热化,因为人类矛盾,很多人迁怒于小流浪,被伤害的小流浪也越来越多。在这种严峻形势下,民间开始了各种自发的救助行为。但由于缺乏监管和法律约束,各种违法非法、不道德的行为层出不穷,一时间,乱象丛生。其中一个就是,很多人打着清理有害动物的名义虐待虐杀流浪动物。
没有法律的制裁,施虐人的狂妄嚣张已经让社会大众忍无可忍!”反正虐动物不犯法,你们能拿我怎样?!很庆幸,我们人类有法律的保护,所以这些施虐人才不敢对我们人类出手,更加不会狂妄嚣张地向全社会宣战:反正虐人不犯法,你们能拿我怎样?!
如何解决小流浪带来的各种问题?如何消除养宠人和其他人的矛盾?
由国家立法限制猫狗繁殖买卖,惩治弃养,对家养猫狗的无序繁殖也要做合理有效管控干预,从而杜绝新增小流浪,妥善安置甚至处置现有小流浪,以达到数年后社会上小流浪清0的源头管控策略是唯一且有效的解决办法。源头管控小流浪的同时,也要同步出台宠物伤人毁物追责主人和反虐待动物法等法律规定,并切实落地执行。如此,小流浪带来的隐患和困扰没有了,社会矛盾消除了,小流浪安全了,被小流浪危及的户外的鸟,鱼也都安全了,各个群体都照顾到了,皆大欢喜。
动物保护法?!OR反虐待动物法?!
动物保护法严格意义上讲,不应该叫动物保护法,应该叫反虐待动物法,这个法保护的应当是动物不被人类虐待虐杀,并且在合理使用动物毛皮和肉时,也要尽可能减少动物的恐惧和痛苦。因此,这个法适用于一切动物,并且保护的范围只限于反虐待虐杀,正常合理的杀生吃肉不在其内。
动物保护不应当被偏执狭隘地理解为动物福利,而是作为血肉之躯应当得到的最基本的尊重和善待。就像罗翔所说的,尊重和善待动物是在保护人类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底线和最基本的同理心。
为什么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迫在眉睫?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它的确能起到事后惩治,事前震慑的作用,从而最大程度预防和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没有法律的制约,虐待虐杀动物的恶行会越来越多,带给社会大众更多负面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影响。这一点,在未成年人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虐待动物事件对于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这些孩子心智尚未成熟,他们对是非和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很差,(虐待动物事件)会导致他们对于情感的麻木、冷漠,暴力行为增加,从而对整个社会和谐造成威胁。”
虐待动物的人无外乎两种。一为敛财,二为变态,这些变态都是神智正常,但心理扭曲之人,比发作时毫无理智,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真疯子更加可怕!他们在传播虐动物的暴力,将自己的阴暗传播到全社会。他们在虐杀中获得暴力的快感,成为施暴的潜在者,最终他们的手会伸向身边的人,因为根据卧底暗访调查,他们自述,选择虐猫是因为猫咪叫声像婴儿,像女人。所以他们虐动物的本质是想虐人,但又不敢知法犯法,所以才选择更弱势的小动物下手。
这么来看,被残杀的动物其实是在为我们人类挡灾!可是一个文明现代化的社会为什么不能立法保护小动物,让这些变态的恶人也因为法律的制约而不敢随便对小动物下手呢?!同是血肉之躯,动物也会感到疼痛和恐惧!为什么要让无辜的它们为人类挡灾呢?!人类怎么可以这么心安理得的眼睁睁看着它们被虐,为我们人类挡灾,而不立法保护它们呢?而它们又能为我们挡多久呢?“如果有一天,当虐待动物已经不能给他们带来快感的时候,那么他们张开的獠牙和手里的屠刀,又会对准谁呢?”而事实上,他们的确已经开始不满足于仅仅虐杀猫了。根据暗访调查,这些变态已经不满足于虐猫了,赤裸裸地说想要进虐人群了!请看下图。
大家都知道踢猫效应吧。在社会中,压力、负面情绪、暴力,都是从最高地位的人向最低地位的人或者动物层级传递。当人处于这种心理现象时,如果放任不管,任其成为常态,甚至发展的越来越严重,是需要进行心理精神治疗的。而那些变态虐待动物的人就是长期受到的压力、负面情绪得不到及时、健康的疏导,又不敢知法犯法,于是通过虐待虐杀小动物达到宣泄的目的,以及满足自己在人类社会中无法获得的掌控感。所以他们既可怜,又可恨。他们需要帮助,需要国家立法对他们的恶行进行惩治和约束,同时在狱中被强制进行心理精神治疗。
人同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有高级思维,人性中的善恶是可以自我控制的。如果放任自己的恶念恶行,真的比猛兽还要可怕!
我们的祖国不仅仅要发展经济,也要同步提升国民素质,加大对未成年敬畏生命的教育,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们的下一代是未来中国的脊梁,肩负着建设美好中国的重任,恳求国家出手救救他们,别再纵容那些非法黑色产业链人群和变态虐待狂猖狂地荼毒祖国未成年的心灵了!
流浪动物要管控,要从源头管控,而不是出来一杀一批!源头不管控,就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根本就杀不光灭不尽的!既然容不下它们,又何苦让它们出生,然后又被杀害呢?!
很多人抱着各种别有用心的目的阻挠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以下的声音就是其中之一。
有人说动物园,圈养宠物,做绝育都是虐待,这种观点有点激进。在人类为主导的世界中,不可能放养所有动物吧,那不就会上演猛兽吃人,小型动物扰乱人类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吗?但也不能为了人类,就灭绝一切其他动物吧!所以折中的办法只能是把它们圈养,或者划出一片区域半放养它们。既然人是万物之长,享受着高高在上的地位,也应当尽到坐在这个位置上该尽到的义务和责任。该怎样合理管理其他动物是人类的权利,也是人类的责任!只要权利,不要责任就是耍流氓!
最后,呼吁大家共同抵制猫狗繁殖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从源头解决小流浪泛滥问题!抵制繁殖买卖也是一种善举,有利小流浪问题的解决!因为无节制地繁殖买卖行为会助增小流浪的数量,为那些非法黑色产业链人群和变态虐待人群提供更多随处唾手可得的猫狗活体进行虐待虐杀!恳求大家真爱的,就共同抵制繁殖买卖!不是真爱的,也别养动物,不然对你,对动物都是灾难!去动物园,或者去别人家看看就好了,自己就别养了!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02-2030 龙辉游戏资讯网站地图